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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6日民情关注:消费与责任——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2008-3-26 16:20:39   点击:   作者:陈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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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曲』
   各位听众,刚刚过去的3月15日是第25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消费与责任”,不仅提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明确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片花』
    3月15号上午九点,虽然是周六,福州市五一广场已经聚集了许多群众。大家的手里都拿着曾经购买产品来到这里。山东籍的徐大姐在福州工作已经15年了,上个月去东北出差,看见一个漂亮的玉手镯,玉的表面还飘着几缕血丝。商家告诉她这是珍贵的绣玉。徐大姐二话没说花了3000元买了下来。回到福州后,她越想越不对劲。今天她就特地来到这里,找到了省宝玉石协会的专家检测点:(出专家解释……
    有了专家的说法,徐大姐顿时来了精神,她说下个礼拜她还要去趟东北出差,一定 找那个商家讨个说法:
    因为我不太了解这个东西,也不太懂,他的意思是说有时候会骗人这样。不是天然的。也长了一门知识了,还不错的。这是政府安排这个行动是挺好的,是为我们老百姓办事情说话,可以解决的。
    活动现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了包括省中心检验所和纤维检验所在内的五家检验单位为消费者免费检测产品。短短一个小时,省宝玉石协会的检测点就检验了上百件珠宝玉器首饰。而问题也随之而来。检验员小翁:
  老百姓在商场里买的一般都是真的,都是天然的,没有什么问题。旅游珠宝大部分都有问题。要不就是质量有问题,假的冒充真的,要么就是真的,但是价格偏高了。
     检验员不仅对消费者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同时也将这些信息记录下来,包括产品的来源,使用过程,以及价格等要素并统一进行分析。根据一个上午的检验结果分析,珠宝玉石产品存在三大问题。一是以次充好,把经过染色,充胶处理的翡翠冒充天然翡翠,这类不合格样品占据问题产品的25%左右。二是以假充真,把合成宝石冒充天然宝石,这类不合格样品也占25%,三是以低档玉石冒充高档玉石,比如将价值低的绿色石英岩玉标识为翡翠,这类不合格样品占有一半以上:
     就是提醒消费者买的话还是在正轨商场买,在外面旅游,像珠宝类的尽量不要买。
    投诉最为火爆的是来自房产和汽车个方面。省工商局在这里设立了12315维权服务点。现场最引人注意的是福州的赵小姐,她抱着一大箱的地砖来到服务点,请求工作人员检测。她说,自己的房子就快要装修了,可是商家送来的地砖颜色却和之前预订的不同。心里一直有疙瘩。经过检验,这些地砖质量上并没有问题,颜色可能是由于出厂批次不同造成的。赵小姐悬着的心顿时放了下来:(出录音)
    现在检测出来是挺满意的,原先就是在商场买的,但是后面颜色不一样,商场是讲质量是一样的,然后心里一直有这个疑虑,刚好今天有这个机会。这样是比较放心了,要不然心里总觉得不是自己想买的东西那样子。因为我们也是普通的消费者,就希望买的东西物有所值嘛,如果真的出现问题就希望有地方可以去解决,为我们消费者提供一些保障。(录音止)
     据了解, 2007年,福建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受理汽车、房屋消费投诉同比增长均超过50%。其他普通类投诉也大幅的增长。针对这种情况,省消费者委会负责人表示,作为市场监管和执法部门,各级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服务领域消费侵权行为的查处,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深化“覆盖全省的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完善消费维权服务平台。在此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上,还特别成立了福建省消委会律师团,律师团将对重大消费者维权事件及时做出反应,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法律信息和义务咨询服务。这些举措同时也呼应了今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消费与责任。
    消费与责任,更加强调了消费观念与社会的责任,它包括政府、企业的责任,也包括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从这个意义来说,和谐社会是消费者、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和谐互动。
     3.15这天,省工商、质监、药监、物价、卫生、出入境等部门都在五一广场设立了食品、化妆品、家用电器、建材装饰装修材料等咨询检测和维修点,为消费者提供产品的免费检测和维修。在医用器材检测点,一位消费者就拿着两个血压计来到这里检测并现场维修:  
    今天来检测的消费者多吗?
    挺多的,加起来,有78十个人吧。
   那一般我们都做什么呢?
   检测看准不准啊,有小问题就修理一下。
   两个坏掉一个,一起买的。听到有这个消息,我今天赶快拿过来检测一下,因为找不到地方修。非常感谢他们。
    之前用的时候出现问题了吗?
    对对。有一台有问题。非常感谢他们。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法规处鲍敏玲介绍说,相关部门针对消费维权难的问题已经在逐渐的展开行动,而对于消费者本身来说更需要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一个是为消费者服务,帮助大家检测,如果质量不好,他心里有个数,该去投诉去投诉,退货的退货。如果需要我们登记的,严重违法的我们就会去查处。
    第二是提高消费者对消费的责任意识,消费者本身对产品质量也是有责任的,比如说我买到不好的就算了,那怎么行呢?这样就无法提高产品质量。
     而对于当前的消费维权的困难,她也有自己的看法。
消费者对自己的消费责任没有太大的感觉,维权意识不够强。关键是帮助消费者维权,帮助他们提高自己的消费意识,责任意识,他们自己要维自己的权。
     2007年福建省12315消费维权网络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超过10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853.59万元,12315有效发挥了消费维权的作用。然而,12315也面临很大的压力和尴尬。据了解,很多的消费者在遇到消费侵权时往往不知道如何维权,而随着人们都了解可以经过12315投诉时,几乎将其当成了唯一的救命稻草,甚至闯入了误区。认为什么事情都可以投诉,商家也应该无条件的答应消费者的要求。有时候甚至12315的介入也无法解决。这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消费者对责任意识的模糊。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法规处鲍敏玲说,对于消费者来说,受到侵权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就近就地提出申诉,同时掌握真实有效的有关证据,还应实事求是的提出赔偿要求,这样可以尽快的让纠纷得到解决。而对于消费责任意识方面的培养,则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
   要下工夫,而且要下相当长的工夫,因为我们国家跟国外的消费者比消费责任差距太大,今天的活动是给消费者一个导向意识,今后在我们的工作当中也注意这方面的引导,帮助消费者实现自己的消费责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各位听众,在成熟的商业环境中,社会责任也是一种竞争力。公正、透明的消费环境来之不易,需要企业、商家和消费者以及政府一起努力打造,四方缺一不可。消费与责任,需要全社会一起行动起来!
     刚才您收听到的是记者陈彬彬采写的专题:《消费与责任——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感谢收听今天的民情关注,再见!


来源:自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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